據初審判決,阮玉賢與B.T.T.M.(25歲,家住本市平盛郡)如夫妻般同居。兩者養育1歲親生兒,就與B.T.T.M.一家在平盛郡生活。2018年3月某日凌晨5時左右,阮玉賢下班回家後看見B.T.A.V.(2006年出生)一個人睡覺就意圖與阿V性交,於是進入睡房強姦她。
之後1個多月,阮玉賢趁阿V.一個人在家時,又對她強姦了9次。2018年7月18日,該少女母親看見她呈現異常跡象,便帶她去做體檢並發現她懷有19至20個週齡的胎兒。知道阮玉賢是使阿V.懷孕的人後,受害者家屬就向公安機關報案。
阮玉賢得知其被舉報即趕緊逃離住所。2018年11月28日,阿V.生下1名女嬰(當時該產婦僅12歲)。DNA鑒定結論,該女嬰是阮玉賢的親生女。2019年12月3日,該歹徒被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捕獲。他在公安機關審訊時承認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