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屬天主教國家,1983年通過公投,在憲法第8條加入修正案,指出未出生嬰兒與母親有同等人權,國會隨後通過法案,禁止孕婦接受終止懷孕手術,違者最高可被判監14年。自此以後前往海外墮胎成為不少愛爾蘭婦女的唯一選擇,據統計每年就有多達3,000名愛爾蘭女性到一海之隔的英國墮胎。
愛爾蘭政府宣佈就憲法第8條公投,計劃廢除墮胎限制,容許所有懷孕未滿12週的婦女墮胎。總理瓦拉德卡及大部分國會議員贊成修憲,但在野共和黨多名議員認為建議過於激進,要求只作有限度修例,容許女性在因姦成孕或嚴重胎位不正等情況下墮胎。
贊成修憲人士大多來自城市的年輕人,他們於網上促請海外公民回國投票。27歲的米佐尼10年前意外懷孕,最後秘密到英國墮胎,她坦言反墮胎條例只會製造不安全和非法的墮胎活動,瓦拉德卡亦稱在現行法例下,不少孕婦私下服食墮胎藥,可能構成生命危險。反墮胎陣營批評支持修憲一方放大個別例子,強調墮胎是殺死小生命,部分人則要求先反對修憲,再修改現行條例。
瓦拉德卡強調一旦公投不獲通過,便不會推動修例,批評反墮胎一方過去30多年均沒修例,如今突然提出反建議,只是為阻止公投通過的伎倆。科企谷歌和社交網站臉書均拒絕接受與公投有關的廣告,由於反墮胎一方較多使用網上廣告宣傳,他們因此批評公投“受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