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对于考试筹备工作,教育与培训部在全国北、中、南部20个教育与培训厅成立10个检查团(未含国家级指委会的检查团)。对于监考工作检查与监察,教育与培训部在全国63个教育与培训厅成立63个检查团(未含国家级指委会的检查团)。
教育与培训部也在全国63个教育与培训厅成立63个检查团,而每团共有3至5人,他们均由教育与培训部从各教育与培训厅及各培训单位调动参与。这个教育与培训厅的人员将在其他教育与培训厅进行检查任务。至于试卷复考检查、监察工作,教育与培训部已在10个教育与培训厅成立5个检查团。还有审核公认毕业监察工作,各教育与培训厅将分别在其辖区成立审核公认毕业的检查团或监察团。
关于2023年招生检查、监察工作,大学教育司主持并与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招生规制的规定落实检查所有招生工作的步骤 ; 并向教育与培训部监察署提交呈现违规迹象的结果、信息,以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