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扩大参保人权益
《医保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是确保社会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照护质量以及迈向可持续全民医保目标的重要一步。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增加了多项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参保人的权益。
此外,法律还改变了医保享额和缴费计算方式,提出了“参考标准”概念,取代以先前的“基准薪”。这为计算参保人的权益提供了新的依据,同时确保灵活性,更符合当前的社经实况。
具体是,根据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以家庭形式共同参加医保的成员可按以下比例减免缴费:第一人的最高缴费为参考标准的6%;第二人、第三人、第四人分别缴纳第一人缴费的70%、60%、50%;第五人及以后者,缴费为第一人的40%。其中,参考标准(2025年基准薪为每月234万元)是政府用来计算一些参加医保者的缴费和享额的款项。
根据此新规定,家庭医保缴费将增加:7月1日前,第一人的年缴费为126万3600元;7月1日后为168万4800元;第二人从75万8160元增至11万零800元;第三人从63万1800元增至84万2400元。
对此,不少人认为,上调医保缴费眼前将增加民众和劳工的负担,尤其是在生活开支不断上升的背景下。
41岁,住在旧邑郡的潘仲孝告知,他家有5口人,其中3个年幼的孩子。他夫妻都是工人,每月总收入超过1500万元,全部花在了食物、住房和孩子的学费。他家一直以来好不容易才能为全家缴纳医保费,现在听说要涨费,更加忧心。
32岁,住在平盛郡的阮仲全认为,如果上调缴费,但诊疗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对民众而言是不利的。
同步实施辅助政策
据越南社保机关医保政策实施委员会主任杨德俊告知,至今,全国约有9552万人医保,覆盖率达到94.2%。截至2025年5月底,越南社保机关已为近8000万人次支付医保诊疗费用,总额超过63万3000亿元(同比增15.59%)。尽管覆盖率有所提高,但缺乏可持续性,因为约50%的参保人是国家财政预算支付的(全部或部分)。
尽管医保支付名单日益扩大,但目前仍采取按服务计费模式,可能导致许多并非真正必要的服务被指定,或选择费用更高的服务。诊疗网络分布也不合理,主要集中于中心区域或人口稠密的区域,导致农村、偏远地区民众难以获得医疗服务。
他建议:“应尽早提出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及强化医保基金监察角色的方案,例如:尽早采取可控的支付方式;向病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推动资讯技术应用,从电子数据验证到使用临床结果和诊断图像在医疗单位之间互通。”
面临扩大参保人权益可带来的担忧,特别是居家、远距诊疗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许多基层医疗单位领导表示,支付医保缴费上门诊疗一事不仅病人,而医疗单位也能受益。
然而,该政策实施仍面临不少障碍,因根据规定,只能在持有营业执照、由医生登记的单位支付。因此,在实施医保上门诊费支付时,卫生部需提出具体的指引,界定哪些疾病、病种适用,以避免滥用、滥支。同时,还需继续提升基层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以更好满足病人需求。
卫生部医保司长陈氏庄指出,提高家庭医保缴费可能导致部分家庭难以持续参保,特别是收入较低或中等的家庭。因此,国家应为低收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或重症家庭提供合适的辅助政策◆
自7月1日起医保诊疗权益
远距诊疗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家庭医学诊疗、居家诊疗、功能康复等)。可跨级别接受专科诊治(若罹患62种罕见、重症疾病名单所属疾病,获医保基金根据享额支付100%的诊疗开支,不必申请转诊)。可在暂住地、新居住地符合基本诊疗单位就医,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