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越中两国边境地方合作走深走实 苏林总书记:德乐省须确立其为连接西原与南中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枢纽作用 胡志明市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敬献鲜花、上香缅怀革命前辈领导同志 进一步推动越韩合作关系发展 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提议明年上半年下调增值税

〔本报消息〕继续第六次会议议程,国会昨(20)日下午讨论关于向政府致送下调增值税事宜《呈文》。
(左起)政府总理范明政、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武文赏、国会主席王廷惠出席第六次会议。
(左起)政府总理范明政、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武文赏、国会主席王廷惠出席第六次会议。

  据此,经过一段长时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国内企业正在复苏过程中,故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继续面临不少困难。具体是,离开市场或暂时离开市场的企业数量与去年前10个月相比增二成;累计今年前10个月,商品出口金额同比下降7.1%,进口金额下降12.3%,国家财政预算收入概算达1.398,7万亿元,相当于年度预算案的86.3%。

  为了及时应对实际条件,财政部长认为,继续在2024年上半年度落实下调增值税事宜,以向企业与民众提供辅助是务实的。

  据此,政府提议继续正如分别获2022年和2023年第十五届国会第43号《决议》和101号《决议》通过的增值税下调政策内容般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2%的政策。

具体是,适用于10%税率的所有商品与劳务业的增值税获下调2%(即为8%)、除了以下若干商品与服务业外,如:电信、科学技术、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经营、金属生产和预制金属制成的产品生产、采矿业(不含采煤炭)、焦炭生产、精炼石油、化工生产和化工产品、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与劳务。

  预计,下调2%增值税适用期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