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總理要求公安部主持並與各相關機關配合擴大調查案件,進一步查明已獲東都大學簽發文憑和使用偽造英文學士文憑與其他文憑證書的個人(若有),沒有通過招生、培訓或未滿足簽發文憑的條件,便須回收文憑和建議職能機關審議以依法嚴懲,並於明年第一季度向政府總理匯報結果。
阮春福總理要求教育與培訓部對教育單位簽發文憑和證書事宜加強監督和檢查工作;對准予東都大學通報招生第二文憑系的個人予以檢討和責任處理;及時揭發和嚴懲違規者,不讓上述違規事件重演。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職能單位與公安部緊密配合,儘早把上述犯罪者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