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策不可行時!
不久前,由於落實政府總理頒佈於今年7月1日生效、有關要在各口岸辦理海關手續進口商品名錄的第15號《決定》,海關總局已連續發文“解救”多家企業近千個滯留在本市若干港口的貨物集裝箱,此事已引起輿論不滿。因為規定才實施數週就接二連三出現問題。海關總局要2次簽發緊急公文以解決,而市海關局也3次呈文“求助”。
基本上,上述的緊急解決行動已有助於用來加工、生產及再出口的進口商品順利通關,但根據企業反映,與快遞領域有關的商品尚未獲提及。因此,未知道這些商品將如何辦理通關手續,不排除要再發公文以解決的可能性。某企業指出,令人費解的是,指引解決的各項通關、輔助企業手續卻與第15號《決定》生效之前的做法相似。那麼,此項新決定的用途是什麼呢?
另一與水產品企業有關的事件也引起輿論關注。越南水產品加工出口協會(VASEP)最近發文,建議政府應取消有關《食品安全法》實施指引的第38號《議定》中必需持有食品安全證書(申請公認達標準)的規定。VASEP表示,申請此證書實在是“多此一舉”,給企業造成煩擾與花費,因為企業的產品都必須滿足國際規定標準才能夠出口。
此外,某企業斥資上百億元購置開蓬巴士以在7個省市開發旅遊用途,但由於交通運輸部發出決定暫停試行開展(之前政府已同意),致使企業不知所措。事前,該企業已訂購約12輛巴士運送到峴港市,每輛的投資經費約70億元,尚未包括車廂內的設備裝置。
降低競爭能力
還記得5年前,肉類小販曾為了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頒佈於2012年9月3日生效的第33、34號《通知》忐忑不安。具體是,上述《通知》規定銷售肉類活動必須在8小時內進行;要求家禽蛋經營單位要遠離居民區,並具有消毒設備。尚幸在企業與小販堅決反對後,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已停止實施此兩項通知,理由是尚未符合我國的實際條件。
即使如此,並非任何政策“瓶頸”都可以如上述場合般得到及時調整。就以上述快遞企業、VASEP、開蓬巴士經營企業等為例,如今仍正在等待政策“鬆綁”。雙層開蓬巴士投資單位越南影越Hop on-Hop off有限責任公司領導表示,企業亟需穩定的政策以長久、穩固投資。若政策不斷改變,企業是無法安心發展的。
越南工商總會(VCCI)法制部主任竇英俊確認,企業受政策困擾已是司空見慣。VCCI的任務是綜合、加強研究企業的意見,以便向政府反映、提出建議,參謀各項社經政策與法律問題,務求改善經營環境。
根據政府開展的若干經營條件考察結果顯示,多項證書簽發手續的辦理時間已明顯縮短,從30天減至5天。今後,VCCI將繼續複查各項不足之處,不僅只有通知、議定,還包括各項法律規定,以爭取建立一個健康、可輔助企業的經營環境。
在最近舉辦的研討會上,中央經濟管理研究院長阮庭恭博士表示,減少繁瑣、不必要的手續將有助促進經濟增長,提高競爭能力以及企業的增長潛力。經濟專家們也指出,政府務必制定切實的輔助政策,要與企業同行、聽取其心思願望。唯有如此,經濟體才有望得到穩固與強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