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告知,目前已有28个投资商缴纳卷宗,并提议参加与越南电力集团旗下电力买卖公司(EVN-EPTC)的谈判。然而,由于许多卷宗尚未获审批满足谈判各项条件或谈判进度还相当缓慢,因缺乏具体指引文本作为计算电价与谈判基础所致。
为了避免因谈判很可能延长而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早日使用已竣工、充分具备发电条件的风能、太阳能项目的再生能源资源,各投资商建议政府总理指导工商部早日按照其权力颁行各项指引规定,让EVN和投资商作为谈判的法理依据;指导工商部和EVN在电力买卖各方实施电价谈判期间,准予暂时调集已完成投建工作、满足运作技术要求的转接电力项目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