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进入民族跨越发展时代 出口起色企业却面临困扰 引进高新技术以提高农产价值链 企业复苏优惠贷款计划再度开展 世行预报越南经济今年增长6.1% 越南与新加坡分享解决发展挑战的经验 集约养虾利润高 今年大米出口创汇可达50亿美元 配套工业发展前程似锦 中央经济部长与中央民运部长分工《决定》公布 全方位辅助企业发展 越南与中国签署14项合作文件 《土地法》不会导致社会住房涨价 党政领导向胡志明主席敬献鲜花

國會對《越南勞工輸出法》提意見

〔本報消息〕國會常務委員會昨(13)日上午在國會大廈舉行開幕式後,已在國會常務副主席從氏放的主持下,對《越南勞工按照合同輸出法》草案(修訂)若干尚有分歧問題提意見。
國會常務副主席從氏放(左二)主持會議。(圖源:Quochoi.vn)
國會常務副主席從氏放(左二)主持會議。(圖源:Quochoi.vn)
該法律草案已獲上呈國會第九次會議,並獲國會代表在會場分組與討論。原則上,國會代表一致通過上述法律草案的必要性、制定觀點與主要內容。

會上,國會社會問題委員會主任阮翠英報告若干內容請示國會常務委員會對採納、闡述與整理上述法律草案的意見。國會常務副主席從氏放就上述內容結論致詞時,建議採納會上發表的意見,並註明“所有主資金”。

從氏放副主席強調國家對提高人力資源素質提供輔助,以便送越南勞工按照合同輸出的政策問題,應明確上述問題涉及越南勞工回國後的招賢納士與增加越南人才力量工作。
至於上述法律草案第2條與第5條的適用對象,若干意見建議仔細審議各省人委會所屬的公立事業單位、省人委會所屬專業機關事業單位落實有關勞工輸出以履行國際條約和協議事宜。

國會常務委員會表示,各地方履行國際條約與協議落實勞工輸出事宜獲社會問題委員會考察和提意見,一律責成勞動與榮軍社會部門的就業服務中心落實。另有意見建議進一步審議有關責成就業服務中心屆時會衍生財政預算支付國家人力,此舉尚未緊貼中央有關公共事業單位的轉型、公共服務社會化《決議》的精神,而影響到企業的競爭力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