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緩開展將被回收
截止目前,本市已回收約200個不按年度土地使用計劃開展的項目,總面積達逾1000公頃。然而,據市資源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稱,本市2016年至2020年階段約有逾4800個項目獲規劃開展,並依法嚴密管理。按《土地法》規定,如果項目遲緩3年而投資商不開展投建,為了確保居民的合法權益,職能機關就把其在年度土地使用計劃中除名。要說明的是,如果項目列入土地使用名單,同時有回收土地的通知,居民的權益才被限制。至於在土地使用名單中,可沒有職能機關回收土地通知的項目,民眾的權益仍獲確保。
目前,市人民議會已頒行有關檢查土地使用計劃中項目的開展進度的第21號《決議》(取代第16號《決議》)。此前,在按第16號《決議》複查各項目進度時,本市已回收547個延緩開展的項目,並恢復居民的合法權益。具體是,當將項目在使用土地計劃中除名,資源與環境部門及有關部門與郡、縣人委會配合,審批、調整規劃以符合實際情況,既確保使用土地規劃的指標又確保居民的權益。以此為解決民眾轉換土地使用目的申請的基礎。這也是居民的迫切需求,因為居民一旦轉換土地使用目的就能更有效使用土地。
選擇具能力的投資商
有一個事實是,想發展新居民區,滿足居民工作及生活的需求必須開展各個發展房地產的項目。因此,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市正落實一項獲專家們評價為可行性的措施。就是在參加項目投標之前,要選擇具備能力的投資商。本市已採取此措施來開拓守添新都市區的9塊地皮。
具體是,當市人委會審批具能力投資商的名單之後,職能機關才舉行土地使用權投標(只有名單中獲提名,並按規定繳納定金的投資商才能參加投標)。訂金等於9塊地皮起價的20%。中標的投資商不可以轉換土地使用目的,必須按獲審批的規劃投建。9塊地皮的總面積逾7萬7606平方米,地面建設總面積63萬25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場地清拆補償工作。其中,6塊地皮獲規劃為高達10至15層的多功能居民區;餘下3塊地皮規劃為高達30至50層的多功能貿易中心。上述的約束使具備能力的投資商才能參加投標,旨在可以更有效使用土地資源◆
市資源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表示,為了確保都市的發展,在發出回收或投建項目的決定之前,資源部門將屢次與各郡、縣配合,與投資商商議以找出導致項目遲緩開展的客觀、主觀原因,再作出最後決定。每個項目都要詳細審批。在為期3年,有的項目只賠償了10%,可有的項目卻賠償了80%。對於差不多已完成賠償工作的項目,職能機關將指引投資商採取恰當、合理的解決措施。例如,如果符合規劃,建議投資商在已賠償的土地面積上建立新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