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人委會常務處已同意內務廳於上月26日對2019-2021年階段的縣、鄉一級行政單位重組的總體方案的第2876號《呈文》。具體是,對於縣一級行政單位(24個郡、縣),本市將維持現狀不變。至於鄉一級行政單位(鄉-坊-鎮),將有8個場合,須合併兩個坊成為一個;1個場合須合併3個坊成為一個坊。在第二郡將合併安慶與守添坊;平慶與平安坊。第三郡將合併第六、七、八坊成為一個坊。第四郡將合併第五及第二坊;第十二及第十三坊。第五郡將合併第十二及第十五坊。第十郡將合併第三及第二坊。富潤郡將合併第十二及第十一坊;第十四及第十三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