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病比治病重要
市衛生廳稱,校園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並未有減少,每階段都發生4起,而在出口加工區-工業區,2014-2016年階段食物中毒事件自5起到2017-2020 年階已段減為零。據專家們評價,獲得家長關注的學生膳食價格已有所提高,所以學生食物中毒的危機比工人低。
有關在教育單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市食品衛生安全管委會主任范慶鳳蘭副教授、博士肯定,自成立之日起,減少進而消除教育領域食物中毒事件成為管委會的行動計劃。范慶鳳蘭主任告知:“市食品衛生安全管委會已與市教育與培訓廳簽訂聯合計劃,確保本市教育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2017-2019年和2020-2022年階段)。其中,包括多項活動,如:給負責餐食人員、提供膳食人員以及校長集訓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如果學生發生任何事情,校長就是負責任的人。我們 給廚房、提供膳食單位指引 設計以滿足食品衛生安全的條件。”
對於本市食品衛生安全的監察、檢查活動,范慶鳳蘭副教授、博士強調:“自10月1日至29日,我們已檢查本市自幼兒園至初中、私塾至公立等各所學校的廚房。在各所學校,大家經常聽到校方的提問是為什麼食品衛生安全幹部經常來訪。然而,防病比治病重要,所以在發生事故之前須加強檢查。可實際上,校園食物中毒事件仍會偶爾發生。”
實行3級食品安全檢查
市教育與培訓廳政治思想科長鄭維仲告知,學校膳食監察、檢查工作首先是由學校負責;各教育與培訓科同家長代表委員會配合自行檢查、監察。另外,市教育與培訓廳也通過多種形式、在不同時期進行檢查。視檢查時間而定,市教育與培訓廳將與有關單位、部門配合或親自檢查。
某全日制學校副校長認為,按原則,每位家長都有權檢查自己孩子的午餐。但實際不然,多所學校擅自決定只有家長代表委員會的成員才有檢查權。檢查機制不透明,所以最近在第十郡某所初中校,一位家長代表委員會副主任已拒絕繼續參加代表委員會。原因是家長代表委員會主任本來應該讓所有家長都可以檢查膳食,可是該人只讓1年級班的家長可以檢查膳食。此舉引發代表委員會可能變成學校“傀儡”的嫌疑,若真有什麼暗昧,家長便無從知曉。
然而,按市教育與培訓廳規定,要求100%集體廚房,學校食堂必須按照規定確保食品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100%集體廚房、學校食堂須執行食品衛生安全規定,實行教育領域3級食品安全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校方須跟進與檢查,確保提供給廚房、食堂、膳食供應單位的食品是安全的;遵守有關病原微生物、農藥殘餘、獸醫藥殘餘、重金屬、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不超標的規定;根據食品加工單位的發票、證件明確食品來源與產地。學校加工的食品須達以下的標準之一:VietGAP、 GlobalGAP、HACCP、ISO22000、 “安全食品鏈”、持有單位滿足食品安全條件證書或其他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的國際證書◆
多種檢查形式
據教育與培訓廳與市食品衛生安全管委會簽訂的2020-2022年階段聯合計劃,教育與培訓廳是主持單位,與市食品衛生安全管委會配合,開展確保本市各教育單位以及教育領域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計劃。對於檢查、監察校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所學校可採用多種形式。具體是:自行檢查,成立郡縣聯部門檢查團、教育與培訓廳檢查團、市食品衛生安全管委會聯部門檢查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