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12月19日,越南SPS办公厅已收到SPS/WTO委员会秘书处第804号《通知》,内容关于欧盟于本月18日颁行(EU)第3153号规定,该规定修订关于临时加强对第三国的某些商品进入欧盟的官方控制和紧急措施(EU)2019年第1793号规定,落实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EU)2017年第625号规定以及(EC)2002年第178号规定。此规定涉及越南出口至欧盟的农产品与食品。
具体是,榴梿因未遵守有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根据(EU)2019年第1793号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EU暂时将边境检查频率从10%增至20%。
许多农药活性成份在榴梿中残留水平较高,如多菌灵(Carbendazim)、氟虫腈(Fipronil)、嘧菌酯(Azoxystrobin)、嘧霉胺(Dimethomorph)、甲霜灵(Metalaxyl)、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和吡虫啉(Acetamiprid)。EU规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MRL)为每公斤从0.005克至0.1毫克,但越南榴梿的违规含量却达每公斤从0.021至6.3毫克。
对于火龙果、辣椒和秋葵,EU仍保持边境检查频率,具体是:火龙果30%、辣椒50%及秋葵50%。这三种产品进口欧盟时须附上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据越南SPS办公厅表示,EU每半年一次,定期审议进口商对食品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以调整对各类产品的边境检查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