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歐盟規定含有五成以上動物源成份產品的綜合食品,獲採用如同動物源性食品監控方式。而含有動物源性低於五成食品成份的綜合食品,獲採用植物源綜合食品規定。所有動物源性產品如奶品、蛋、肉類和水產等綜合產品須附帶動物檢疫證書或生產商補充自行確認證書,奶製品須持有熱度處理證書。動物源成份(明膠及膠原蛋白質除外)獲用來生產某種綜合產品須有第3國來源,以及化工餘量監控計劃已獲核准各具體成份。按歐盟的新規定,從本月21日起,進口要求不再依照動物源成份的百分比,而根據動物健康或從使用這些綜合產品對社群體康安全隱患基礎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