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第32号《通知》规定交警可以要求停车检查的场合包括哪些?
阮光日大校:根据第32号《通知》,交警可以要求停车检查的场合有4个,具体是:第一,直接发现或通过专业技术设备发现陆路交通违规行为。第二,执行车辆总检查命令、计划,以确保陆路交通秩序安全和社会秩序;按权力机关颁布的专题实施巡逻、检查及对违规行为处理的计划。第三,应调查机关首长、副首长的书面要求;有关职能机关的书面要求暂停交通工具来检查,旨在确保秩序安全、防打罪犯、防控天灾、消防安全事故,服务防疫及救援工作服务,以及防控其他违规行为。第四,有组织、个人的举报、反映、告发。
第32号《通知》比现行规定有哪些新内容?
第32号《通知》已补充关于对已集成到电子定名账户的证件检察的规定。已集成到定名账户的证件与纸质本具有同样价值。另外还规定,应用资讯技术将使用专业技术工具、设备收集到的违反交规场合处理结果向县级(违规者居住或其办公室所在的地方)公安发送,以作处罚;指引违规者在国家公共服务网站和公安部的公共服务网站缴纳罚款。
第32号《通知》允许交警在要求停车检查时,不必如之前要向司机说敬礼话?
按人民公安的条令敬礼(除非先知道该人有犯罪迹象、当场犯罪或有通缉令)表现交警力量的礼貌、作风。按条令行礼也表示对人民的尊重,不一定要再说敬礼话。
新《通知》如何规定民众对交警力量的监察?
民众有权用肉眼、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报纸等监察交警力量。若通过监察发现异常迹象,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以作出处理,甚至可以申诉。但民众的监察活动不得影响职能力量履行任务。而如何确定不影响到职能力量则取决于导致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