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潘氏素華廳長稱,錄取過程出現違規行徑的公務員、職工均處於1998至2017年階段,而今次重新進行考聘是按照黨中央書記處的結論及內務部的指引落實。
本月15日,河靖省人委會頒行有關因在錄取過程出現違規行徑而須重新考聘的第486號《計劃》。按照黨中央書記處今年3月24日簽署的第71號《結論》及內務部於2020年6月15日簽署的第2965號《指導》,在該計劃中,公務員錄取事宜須要考試但未考的對象。
根據省人委會的計劃,第一輪考試時間是本月22日之前舉行,而第二輪考試時間是本月24日之前。
河靖省人委會也要求在錄取過程中,公務員重新錄取事宜須確保公開、透明、客觀、符合各項法定規範文本並屬於克服對象的實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