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权力越大,责任越要明确,成果越要务实 第十一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4项具体化《都市发展法》决议草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启程赴美国出席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对加拿大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全国少年儿童及在越外国儿童2026年中秋节的信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胡志明主席走访雄王庙72周年纪念仪式暨“胡志明主席与祖国山河盛会”塑像落成仪式 梁三光大将:北宁市公安局加紧完善组织架构 合理配备干部以满足工作要求 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公布12项干部任免决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反腐败、反浪费、反不正之风工作必须按照“少说多做”和“踏石留印”的方针贯彻落实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将在联合国大会发表重要讲话 深化越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历史积淀的智慧必须转化为引领国家发展的能力

擅自離職副廳長被通緝

〔本報消息〕在證實從2019年6月至今張海恩與家人已離開住所後,無法確定去向和做何事,平定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日前已對張海恩頒行特別危險緝拿《決定》。
通緝犯張海恩。(圖源:H.A)
通緝犯張海恩。(圖源:H.A)
該省勞動榮軍社會廳原副廳長張海恩於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申請病假一個月以到本市統一醫院治療,其後繼續在2019年3、4和5月申請休年假,無薪休假,理由是到本市醫藥大學醫院治療。當獲要求出示診治病證件副本以解決治病優惠制度時,張海恩約在治好病後才提供。然而,通過職能機關的證實,以上兩家醫院告知張海恩僅來診病一次並沒有住院治療。在休完年假後,張海恩申請離職,從2019年5月儘管平定省人委會還沒有同意已擅自不上班。2019年9月,平定省人委會主席頒行對張海恩強制辭職紀律處分的《決定》,理由是在工作過程中,犯下許多十分嚴重的違規行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