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環境
多年來,保護海洋島嶼環境、應對氣候變化及海平面上升一直是我國海洋戰略中的核心內容。其中貫穿的觀點為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面向綠色增長與可持續發展。此外,海上颱風、熱帶低壓預報和大風預警準確率越來越高、時效性也越來越強,對減輕災害損失的指導工作起積極作用。
我國於2016年10月28日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二次締約方大會(COP22)前夕批准氣候變化《巴黎協定》,這凸顯了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努力。政府頒發了《關於促進九龍江平原一帶可持續發展,適應氣候變化》的第120號《決議》也呈現加強此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實行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決心。海洋島嶼總局海洋島嶼環境保護和資源監管局指出,防止和減少廢棄物流入大海,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資源,防止自然災害與環境事故是海洋島嶼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三項重要任務。
對於防止和減少廢棄物流入海洋工作,各部門和地方積極主動制定並開展落實相關任務,主動對排放到海洋的廢棄物來源進行調查和統計,開展海洋環境監測,在沿海地區投建廢棄物處理系統,同時採取一系列強而有力的海洋污染控制措施。此外,各部門和地方政府還須配合解決海洋環境事故。政府批准並開展越南作為締約國的多項國際計劃和條約,同時研究提議關於海洋環境保護的其他條約。
我國北中南三部都成立了漏油事故應對中心,近年來運作效率很高,目前該中心正完善海洋溢油污染程度評估措施。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正努力完善16項海域環境和資源破壞程度評估標準。至今全國共有23個沿海地區已批准並組織開展省級漏油事故應對計劃。至於海洋生態體系保護和恢復工作,至今各部門和地方已積極種植紅樹林,保護和恢復沿海生態體系,對16個海洋保護區進行規劃等。
應對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
為貫徹落實“主動應對氣候變化、預防自然災害、加強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的觀點,各地方政府已主動提出預防旱災和鹽水入侵以及保障民眾耕作、生產活動與生活品質的具體措施。同時因地制宜地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與防範自然災害和應對氣候變化相結合,開展多項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項目,促進搜尋救難活動。近年來,政府出台不少關於氣候變化研究與監測以及自然災害預報的政策。
目前,自然災害預報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更獲得關注和投資。颱風預報準確率正逐漸接近地區和世界多個先進國家的水平。此外,自然災害預報的可靠度益發獲提高,進而更好地滿足自然災害預防工作的需求,有助降低自然災害造成的影響。去年,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同各有關部門在中部7個省份安裝並成功試行運作10個海嘯警報站。近年來,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自然災害工作獲納入各行業、領域以及各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中,與海平面上升預案內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