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特別工作組負責按國會與政府《決議》、政府總理《指示》指導有效地開展各項任務和解決方案,主動與各部委、各地方、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掌握、交流、獲取信息,及時採取措施以解除企業與民眾的困難、羈絆和建議。
此外,指導、引導、陪同企業組織產銷活動,確保“安全及靈活應對,有效控制疫情”的方針,提高民眾和企業的責任感;注意檢查並簡化不必要的行政手續,不簽發影響企業產銷活動和民眾生活的“子執照”,促進社經發展,力爭完成最大的既定目標及任務。
與此同時,接收、綜合、記錄民眾與企業的反映及建議;將建議內容轉交財政部所屬單位,各單位按權力處理,或將超出權力的問題向部級匯報,督促、處理並將遭遇羈絆及困難的場合向組長部長匯報以作出處理指導。
特別工作組各成員負責接收、綜合、記錄反映和建議,並在當天內轉交各司、各局、各總局(通過工作組/財政部辦公廳)按權力處理,或指派個人、集體或統籌單位按獲責成的職能、任務和權力來處理;根據權力、職能和任務,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與民眾解除困難。其中,明確指出按權力、政策機制已處理和處理中的內容;提出解決方案,超出處理權力的內容。
特別工作組各成員通過面對面會議、視頻會議或書面進行工作,每週、每月或不定期總結企業、民眾的困難和羈絆解除情況,指出拖延未處理的原因,建議處理每個超出權力的場合(若有),轉交特別工作組常務副組長綜合並請示組長審議、指導,之後將超出財政部權力的場合建議政府總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