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家陳遊歷表示,《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法》草案可靈活調整,而不是只有廣寧省雲屯、慶和省北雲鋒、堅江省富國島3個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這樣將具個別性。為了讓《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法》長久生效,須規定各個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可能未來期間將成立)的普遍性,因為與通過法律一道,成立每個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時也須具國會對每單位審核其具體、符合、具個別性內容的《決議》。
市研發院的武玉英女士贊同上述觀點並認為:草案提及3個特別行政與經齊單位的具體規定將限制其他各區未來期間的發展。然而,《特別行政與經濟單位法》須具體明確規定標準,避免在成立該些單位中出現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