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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突破政策

为了将经济重回高增长轨道,职能部门须着力消除正在阻止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瓶颈”。

要有促进私营经济突破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要有促进私营经济突破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政府总理范明政3月1日签署了关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公共投资融资、确保2025年全国增长8%以上的主要突破任务和措施的第5号《指示》,其中责成财政部紧急研究制定并报请权力机关颁行有关促进私营经济领域突破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不新但不旧

据此,第5号《指示》确定私营经济是增长、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经济竞争力的最重要驱动力之一。目前,关于企业辅助,范明政总理责成财政部于3月15日前报请权力机关,提议2025年税费、土地租金的减免及延期政策,以辅助民众与企业,促进产销、旅游和国内消费活动。

可以说,第5号《指示》是重申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同时落实到实践中。此前,党十二届五中全会于2017年6月3日颁行关于发展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的重要动力之一的第10号《决议》。

在实现今年和未来几年增长目标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此举就更加必要。此外,在精简机构的背景下,国有经济领域也逐渐缩小,让位给私营经济领域。

私营企业“成长缓慢”

根据政府的最新资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94万零78家企业,其中有98%是中小企业。这被视为经济的重要内部资源。然而,相较于第66号《决议》设定到2030年至少有200万家企业的目标,党中央政治局颁行有关在新时期建设与发挥越南企业家队伍角色的第41号《决议》,差距仍具挑战性。

不仅如此,第66号《决议》还设定到2030年企业域将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率达约65%至70%,解决经济中的就业达约32%至38%,占进出口总额的98%至99%。

我们也有要将现实视为一个悖论。就是多年来,我国私营企业成长缓慢。甚至在许多论坛、研讨会、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不禁要问,民营企业到底“不可成长”还是“不想成长”。这个问题已得到专家们和企业解答。

第一、企业“无法成长”是一个正常的规律,因为根据世界的统计,95%企业在成立后的5年内就会倒闭,只有5%企业能够存活下来。从那5%开始,他们只增长15至20年。因此,世界上能够存在逾150年的企业是非常罕见的。

第二、私营企业“不想成长”是出于对政策环境的担忧。某公司代表曾说:“树大招风,还是慢慢成长比较安全。”

实际上,私营经济的萎靡不振也是越南吸收、将高新技术应用于生产活动中、加入供应链的障碍。对此,计划与投资部原部长武鸿福表示,这令人遗憾,我们于过去多年虽迎来不少FDI投资浪潮,但未能做到。“越南企业加入FDI企业生产生态系供应链的能力仍然有限且不相称。许多国内企业尚未满足成为FDI企业供应商的要求,所以难以加入连结。”

解决悖论

计划与投资部原部长武鸿福指出,早在1995年,日本与越南合作实行为期6年、旨在帮助越南改善商业投资的项目时,日本一位著名的宏观经济学教授建议越南集中发展“产业”。这里的产业被理解为须拥有特定产品并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企业,企业的产品要具备国家“识别、定位性”。例如日本有索尼、丰田、日立;韩国有三星和LG等企业。

此外,计划与投资部原部长武鸿福还评估:“当时越南的国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故我们谈到‘产业’时往往关注国有企业。因此,我们集中对这些企业投入资金、落实辅助政策、建构相应的产业群聚,如钢铁、水泥、电力等。这是好的,但不足之处是我们没有给予私营企业应有的重视。现实表明,经过多年建立集中企业模式,国有企业仍难以打造真正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生产效率只是平平,甚至出现亏损。然而,私营模式却发展得非常有效。总体来说,我们仍缺乏要求优质、高科技含量的产品。”

越南工商总会(VCCI)副秘书长窦英俊称,为了解决这些悖论,将私人经济重回高增长轨道,职能部门须着力消除正在阻止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瓶颈”。

例如,要按“申请-给予”机制限制资源分配,优先促进市场、尤其是“投入”市场发展,为依照市场原则分配资源奠定基础。

从法律因素来看,已到了把重点从完善立法转到推动执法的时候,如果立法得不到切实的贯彻执行,立法就不会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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