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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不可協助企業逃稅

〔本報消息〕在財政部最近頒行關於指引管理實施稅務手續辦理勞務的第10號《通知》中,稅務代理單位被要求不得與稅務員及納稅者串通違反稅務法規。
(示意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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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若稅務代理單位協助納稅者逃稅、稅務申報不足及違反稅務手續等行為,納稅者仍須為上述違法行為負法律責任。稅務代理單位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根據與納稅者簽署的合同為納稅者賠償。稅務代理單位也要執行關於檢查實施稅務手續辦理勞務經營的規定;按稅務機關的要求,代表納稅者提供及解釋在納稅者合同範圍內的資料及資訊,以證明納稅者在稅務申報、納稅、免稅、減稅、退稅等卷宗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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