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委會責成市資源與環境廳與各相關單位配合,按照已獲審批方案,指引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為3塊地皮土地使用權、連在土地工程與其他財產舉行拍賣。從土地拍賣結果公認生效日起,交地期限不得超過50年。參加拍賣者須繳納上述編號R1、R2與R3的3塊地皮土地使用權、連在土地工程與其他財產起點價的二成定金及按照規定納入銀行。不適用於以銀行擔保書代替訂金。市方舉行拍賣方式是現場發言出高價的拍賣。從收到市人委會核准價格方案《決定》與起點價通報10個工作日,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與參加拍賣單位簽署拍賣勞務合同以便開展。市資源與環境廳表示,由於拍賣財產的價值龐大,有關上述拍賣是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故僅有從事房地產活動者才可參加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