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資源與環境部長陳紅河最近頒行第53號《通知》,規定終止資源與環境部長2017年9月29日頒行,明確地規定政府於2017年1月6日頒行,修訂、補充明確規定《土地法》內容的若干《議定》和修訂、補充《土地法》實施指引《通知》若干條款的第1號《議定》的第33號《通知》第六條第五款的效力,效力終止時間從昨(5)日至規定這項問題的新法律規範文本生效。
資源與環境部在接到許多反饋意見後,決定終止在土地使用權證書(紅簿)上列出所有家庭成員名字規定的效力。第53號《通知》於昨(5)日起生效。土地管理局有責任指引和組織實施這項《通知》。各級人委會,各省、中央直轄市資源與環境廳長和有關組織、個人有責任落實此項《通知》。各機關、組織、個人在落實過程中,若遇到困難、羈絆,可立刻向資源與環境部反映以得到審核、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