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稅務局的報告顯示,至去年11月,該局已追收網上售貨稅款逾70億元。其中,增值稅達46億元,企業所得稅25億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00 萬元;罰款與滯納金共1億2800萬元。
關閉逃稅社交網
最近,市稅務局還決定向在網上銷售美容品的某個人追收91億元稅款。市稅務局副局長黎氏秋香告知,經過與職能機關配合、尤其是銀行部門,稅務部門已收集資訊,與此人申報的數據進行對照,結果發現他所申報的營業額與實際營業額相差至4000億元。
為了能在網上售貨及逃稅,此人放棄企業主地位,以個體經營戶形式運作,之後在社交網上建立賬戶,經常直播提供護膚和使用美容品的方法。每次直播都吸引上萬觀看人次,從而顧客量日益增加,營業額也驟升。
市稅務局的數據顯示,此人在2013 年的營業額已達1億2000萬元,2015年增至950億元,而在2016年達到3440億元。全部營業額都匯到某銀行的個人賬戶內。實際上,此人申報的營業額比實際營業額低得多以便逃稅。
當前,市稅務局繼續對在網上售貨的若干個人、組織追收數十億元稅款。市稅務局某監察員指出,除了不在社交網上公開地址、手機號碼,並以現金付款和透過交收公司送貨等招數之外, 網上售貨者還有很多精巧的招數。目前逃稅的普遍招數是減少在社交網上 售貨,將所有交易轉向Viber、Zalo等 聊天網。
在網上售貨的黎明雄透露,他的網店獲得相當高的營業額,可能被稅務機關瞄準了。因此,稅務機關剛進行賬戶統計時,他已關閉社交網上的網店,透過Viber、Zalo建立多個售貨粉絲專頁。顧客可以進入不同的專頁選購產品,但撥電話訂貨時只有由他公佈的唯一一個地址而已。通過此交易方式,稅務機關難以找出粉絲專頁的頁主以確定計稅營業額。
大力遏制
針對上述情況,稅務總局發文要求各省市稅務局與網絡運營商及管理機關配合遏制蓄意逃稅的網上經營者。按規定,網上經營者年營業額在1億元以上必須繳納1%增值稅,0.5%個人所得稅。管理機關將根據此規定進行收稅。然而,他們所申報的營業額是否屬實,稅務機關會有方法來查明,從而提出制裁措施。然而,不少稅務幹部認為,若網上經營者委託“摩的”司機上門送貨,買方以現金付款,稅務機關就近乎不能確定賣方的營業額了。
然而,對於透過銀行付款的交易,如果確定了網上經營者的身份,稅務機關仍可以與國家銀行配合確定計稅營業額。至於售貨人不誠實申報的場合,稅務機關也能確定實際營業額以進行追收稅款的。市稅務局將繼續複查,收集資訊並以書面通知網上經營者以動員,指引納稅人良好執行《稅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