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Grab Taxi公司正在推出GrabShare共乘勞務,以及越南Uber公司即將展開UberPOOL共乘勞務。交通運輸部稱,落實政府總理第1850號公文與交通運輸部第24號《決定》,試行開展應用科學技術網約乘客運輸輔助管理與聯結活動作為汽車出租交易使用電子數據通牒,代替書面運輸合同。
與此同時,交通運輸部有關組織、管理汽車運輸活動和陸路運輸輔助勞務2014年第63號《通知》規定,從事運輸經營單位的每班車僅可簽訂1份客運合同。因此根據該部要求,上述兩家公司的網約汽車不提供共乘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