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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3次調整審核錄取志願

〔本報消息〕教育與培訓部昨(18)日公佈2021年幼兒教育系大學程度;高等程度招生規制若干條文修訂和補充通知草案以期廣泛徵詢意見。
考生在考場外交換意見。(示意圖源:瓊陳)
考生在考場外交換意見。(示意圖源:瓊陳)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招生規制將有若干調整。其中,最大調整是一旦國家高考結果揭曉,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可採用線上方式3次調整審核錄取志願。

也據2021年招生規制草案顯示,為接受首輪審核錄取,凡是登記幼兒教育系大學與高等專業審核錄取志願的考生僅可在報考卷上報名與審核錄取;或線上報名(具備條件的地方) 選擇兩者之一,並按照教育與培訓部規定繳納審核錄取登記費用。餘下的各次審核錄取,考生按照培訓單位規定落實審核錄取登記並繳納費用。各培訓單位可獨立審核錄取或自願配合組成培訓單位組群以展開審核錄取招生工作;教育與培訓廳與培訓單位及相關單位就招生工作服務收費和經費取得一致。當考生按照培訓單位的招生規制與規定滿足入學條件後,培訓單位的招生委員會才向考生致送入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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