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草案呼籲在聯合國決議的基礎上,“毫不拖延地實現中東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重申堅定支持解決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問題的“兩國方案”,在1967年邊界的基礎上,在公認的邊界內實現“和平共處”。草案最終以156票贊成、6票反對和12票棄權的結果獲得通過。
在這份決議草案通過前,聯大首先對美國提交的譴責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的決議草案進行了投票表決。該草案譴責哈馬斯不斷向以色列發射火箭並煽動暴力,要求哈馬斯和包括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傑哈德)在內的其他武裝派別停止一切挑釁行動和暴力活動,包括停止使用空投燃燒裝置等。該草案最終投票結果為87票贊成、58票反對和32票棄權,未獲得通過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票。
在對美國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前,聯大以微弱多數通過阿拉伯國家提出的聯合國重大決議必須得到三分之二多數支持才能通過的修正案,否決了美國提出的簡單多數通過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