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21日召開第十次緊急特別會議,通過了土耳其和也門提出的有關耶路撒冷地位問題的決議。決議獲得128票贊成,9票反對,35票棄權。美國、以色列、危地馬拉、洪都拉斯等國投了反對票。
決議指出,聯合國大會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並重申不容許以武力奪取領土;決議銘記聖城耶路撒冷的特殊地位,特別是需要根據聯合國各項相關決議的設想,保護和保存該城獨特的精神、宗教和文化特性。決議強調指出,耶路撒冷是一個應根據聯合國各項相關決議並經談判解決的最終地位問題,因此決議對有關方面對最近有關耶路撒冷地位的決定深表遺憾。
決議申明,任何聲稱已改變聖城耶路撒冷性質、地位或人口組成的決定和行動都不具法律效力,是無效的,且必須遵照安理會相關決議予以撤銷,並促請所有國家根據安理會第478號決議的規定,不在聖城耶路撒冷設立外交使團。
決議再次呼籲扭轉實地正在危及兩國解決方案的不利趨勢,加強和加快國際和區域有關努力與支持,以根據聯合國相關決議、包括土地換和平原則的馬德里框架、《阿拉伯和平倡議》和四方路線圖,在中東盡速實現全面、公正、持久和平,並結束以色列自1967年開始的佔領。
巴勒斯坦總統府同日發表新聞公報,歡迎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耶路撒冷地位問題的決議。巴總統府發言人納比勒‧阿布‧魯代納在公報中說,這一決議再次證明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人民權利的支持,也證明巴勒斯坦正義事業獲得國際法律的支持。他說,任何一方的決定都不能改變事實,耶路撒冷是適用國際法的被佔領土。
阿布‧魯代納說:“我們將繼續在聯合國和其他國際層面努力,直到結束佔領,建立一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