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胡志明市公安厅消息,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安力量发现并当场查获122宗违反飞行活动规定的案件,制作记录并查扣多件涉案物品,包括无人机(drone)、航拍无人机(flycam)以及其他无人驾驶飞行器和飞行物体。对于存在犯罪迹象的案件,胡志明市公安厅继续完善卷宗,依法处理。
此前,8月13日晚,申文晋在新山一国际机场禁飞区放飞一只装有闪烁灯的风筝。该事件迫使南部飞行管理中心暂时停止接收降落航班,导致16个航班受到连锁影响,多架飞机改降备用机场。
8月28日,市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对该案立案,对申文晋作出起诉被告并予以拘押,罪名为“妨碍空中交通”。
市公安厅表示,航拍无人机(flycam)、无人机(drone)、风筝、气球、热气球等飞行物体或无人驾驶飞行设备在禁飞区非法活动,可能直接影响航空安全,导致航空运营中断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为加强管理,政府已颁布第288号《议定》,详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飞行器的管理。根据规定,无人驾驶飞行器须办理所有权登记,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落实胡志明市公安厅领导班子的指示,各业务科室和地方公安力量同步加强检查,将数字技术手段与实地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制作记录,对未经许可使用或在禁飞区活动的飞行器、飞行设备予以暂扣。
胡志明市公安厅提醒民众、组织和个人,尤其是从事影视拍摄、摄影服务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飞行设备管理和使用规定。民众绝对不得在航空安全走廊放飞风筝、气球、天灯或非法操控飞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