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近日指示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提高乡级地方政府干部、公务员队伍素质的第18号指示(18/CT-TTg),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要求各乡、坊及特别行政区人委会主席,对乡级地方政府干部、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学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行全面审查与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和评价指标,以便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和安排干部、公务员。
同时,要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科学配置和安排乡级干部、公务员队伍,确保做到“人岗相适、职责相符、时机恰当、区域合理”,充分发挥其实际工作能力、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对超出规定职数的副职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彻底落实分工调整、调动或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此外,优先安排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并且专业水平、个人专长和工作经验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干部、公务员。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和权限,对乡级干部、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估,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处理进度与质量、协调配合能力、责任担当、服务态度以及群众和企业满意度等。对于能力较弱、缺乏责任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实施精简编制。
乡级政府应主动向有权限机关建议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优先录用具有才能和工作经验、能够立即满足岗位要求的人才,到乡级人民委员会及其直属公立事业单位任职。 同时,配合内务厅开展干部、公务员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其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升履职能力。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要求进一步加强乡级地方政府干部、公务员的行政纪律和行政规矩,提升公务道德水平以及履职问责意识。 与此同时,严格劳动纪律管理,认真执行电子政务环境下的档案受理和处理流程,确保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坚决防止和杜绝官僚主义、盛气凌人、滥用职权以及在处理民众和企业事务过程中推诿拖延等现象。
内务厅厅长负责牵头,会同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及乡级人民委员会,制定并提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培训、进修和业务培训方案,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以不断提升乡级干部、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履职能力。
其中,优先安排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较强抗压能力和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干部、公务员,到情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的地区任职,特别是在土地管理、建设规划、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以及信访投诉等对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发挥作用。同时,根据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录用具有专业才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迅速胜任岗位要求的人才,以及优秀毕业生和青年优秀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