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针对特殊都市的强力赋权必须与权力监督并行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澳大利亚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澳大利亚总理共同会见记者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澳大利亚总督萨曼莎·莫斯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澳大利亚总理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欢迎仪式在堪培拉隆重举行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澳大利亚政府东南亚问题特使尼古拉斯·摩尔 胡志明市高级代表团吊唁老挝国会主席赛宋蓬·丰威汉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督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确保基层调解工作的主动性与灵活性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抵达悉尼,开始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

自2026年3月1日起,企业在办理复苏手续时可暂停缴纳社保费

国会近日通过的2025年《复苏与破产法》补充规定,企业在办理复苏手续时可暂停缴纳社保费,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解决社保制度。
解决社保制度。

具体是,2025年《复苏与破产法》第八十六条已修订、补充相关法律、决议的若干内容。其中,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已修订、补充2024年《社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a点,具体如下:“如果雇主因遇到困难而必须暂停生产、经营,导致劳动者和雇主无法缴纳社保费,或雇主按照《复苏与破产法》规定办理复苏手续,则可暂停缴纳退休和抚恤基金,期限最长12个月。”

因此,2025年《复苏与破产法》已补充以下规定:按照《复苏与破产法》规定办理复苏手续的雇主也可暂停向退休和抚恤基金缴纳社保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然而,暂停缴纳社保费只是暂时的。在暂停期限结束或企业恢复财务能力后,雇主有责任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履行缴纳社保费的义务,确保劳动者的长期权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