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检查工作在今年5月7至9日期间进行,被检查的航空公司分别是越航、越捷、越竹和越旅;同时也对各家航空公司的售票代理进行检查,主要集中于今年1月1日至5月4日。此外,航空局也复查各航空公司的售票情况,尤其是今年“四‧三〇”和“五‧一”两大节日期间;关于今年暑假高峰期的机票价格政策。
经过对4家航空公司和6家机票售票代理进行检查后,航空局认为:各航空公司均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客运劳务价格框架来申报价格。在国内客运价格框架基础上,每家航空公司都有不同的价位。具体是,对于每个航程,越航有17个价位、越捷有20个价位、越竹有12至15个价位和越旅有18个价位。这些价位均不超过最高的规定价位。据此,航空局作出结论:各家航空公司均已遵守国内航线的第17号和第34号《通知》的机票价格规定。同时也按规定落实标价与价格申报工作。尽管如此,在网站上公佈机票价格资讯一事,各家航空公司尚未统一公佈,而且有的收费内容如说明/命名容易被误解,导致乘客对须缴付的总票价内各项需付款项之详细资讯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