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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林总书记:破解新发难题 确保法律系统的统一性

9月18日上午,在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与政府党组的工作会议,就《土地法》(修订草案)、《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投资法》4个法律草案的若干内容进行讨论。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

据越通社报道,9月18日上午,在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与政府党组的工作会议,就《土地法》(修订草案)、《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投资法》4个法律草案的若干内容进行讨论。

苏林总书记在会上发表指导讲话时强调,上述法律草案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条款相互交织。在同时修改多部法律的背景下,极易出现矛盾、重叠,导致在短时间内再次被迫修改,因此必须慎重研究。

会议提出的内容都是重大而复杂的问题,须集中智慧和心血,确保能够基本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困难与障碍,确保法律系统的统一性与系统性,进而疏通各种资源,让体制和法律成为竞争优势和强大动力。

关于《土地法》(修订草案),苏林总书记建议要全面识别当前土地领域的困难与障碍,提出总体、根本、系统的措施。法律修订中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政策必须置于与税收、住房、房地产、规划、地质和矿产等相关法律的整体框架下加以考虑。政府党组要领导、指导相关部门认真审查报告,提出解决因土地领域法律规定而引发问题的方案,为修订《土地法》服务;继续深入研究各种处理方案,力求化解矛盾。

苏林总书记指出,《土地法》是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影响范围广泛,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的权利及利益,因此修订工作必须被确定为一项重点、紧迫任务,投入必要的人力和时间,确保严肃而高效地推进。要全面识别瓶颈,从根本上、深入地分析问题,使提出的方案能够化解难题、释放资源、协调利益,避免引发热点、矛盾和投诉,影响政治氛围;同时也要防止敌对势力借机歪曲土地法修订政策。

关于《投资法》,苏林总书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治局2025年5月4日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第 68号《决议》的指导,营造畅通、透明、稳定、安全、低成本、易于执行并符合国际标准的营商环境,确保具备区域和全球竞争力;同时要排除现有“瓶颈”,为企业发展创造更便利条件。投资经营条件的规定要体现“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并加强监控”精神。设置有条件的投资经营行业,必须出于“国防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社会道德、公共健康”的原因,其他一律按党和国家方针大幅削减。重点招商引资产业的规定必须兼顾党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至2030年及至2045年愿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第70号《决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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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关于《规划法》,苏林总书记要求评估取消和调整部分国家行业规划的情况,着重处理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避免投资项目因程序繁琐而延误,同时要保障正在稳定实施的规划不受两级地方政权组织模式影响,防止浪费。制定《规划法》必须体现国家发展的战略眼光,建设整体性、长期性的基础设施,推动国家发展;继续推进放权赋能,明确规划工作的权限;继续研究补充规定,解决规划体系、各类规划之间关系的不合理之处,并评估项目与规划的匹配性。

关于《城乡规划法》,苏林总书记指出,该草案涉及《土地法》(修订草案)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诸多具体内容,需首先进行审查,修订补充,确保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难题,同时保证法律体系的统一性、系统性和联通性。

最后,苏林总书记要求政府党组要下定决心,指导各部委、机关投入智慧和心血,紧紧围绕任务要求,高质量完善法律草案,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党中央办公厅要对会议材料和意见进行汇总,并向党中央政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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