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雙方無法在“分手費”金額上達成一致。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曾表示,2019年3月“脫歐”後,英國需要大約兩年的過渡期,其間英國會支付歐盟預算,據估算這筆錢約為200億歐元。但歐盟方面認為,除此之外,英國還應履行作為成員國時的承諾。
據媒體披露,歐盟向英國開出的“分手費”高達600億甚至1000億歐元,如果英國拒絕付錢,雙方將無法達成協定。此外,英歐雙方在居民權利和愛爾蘭邊界問題上尚未取得決定性進展,也使得談判難以推進。在是否設立“過渡期”問題上,歐盟與英國也持不同立場,且內部意見不一。
據瞭解,歐盟已於近日開始草擬英國脫歐過渡協議,這或許會讓英國在2019年3月脫歐後留在單一市場兩年左右。有外交人士分析表示,由於脫歐談判進展依然緩慢,在12月的歐盟峰會上,歐盟領導人拒絕開始下一階段貿易談判的可能性也在日益增大。
對歐盟和英國來說,“分手費”金額不僅涉及實際利益,更牽連政治因素。目前來看,歐盟在分手費問題上立場極為強硬,英國除了讓步,似乎別無選擇,因為只有首先解決這一問題,談判才能觸及更重要的議題。英國脫歐事務大臣大衛斯此前暗示,英方很可能在“分手費”問題上作出一些妥協,以換取歐盟在其他議題上的讓步。
特蕾莎‧梅表示,過渡期期間,英國和歐盟“應繼續根據現有條件進入彼此市場”。英國商界同樣支持設立“過渡期”,認為此舉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脫歐”對英國企業的衝擊。但歐盟對這個問題持不同立場,且內部意見不一。歐盟首席談判代表米歇爾‧巴尼耶說,為了讓英國有序脫歐,可能需要一段過渡期,但在此期間,要維持歐盟的全面監督和管理,維持英國的經濟現狀和所有義務。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出於“政治原因”,一些歐盟成員國可能不會支持設立“過渡期”,這些國家不願意看到英國在“脫歐”後仍能像之前一樣進入歐盟市場。歐洲議會第一大黨團人民黨黨團主席曼弗雷德‧韋伯明確表示,英國“脫歐”之後,“絕不能一切照常”。即便歐盟和英國都同意設立“過渡期”,談判時間也非常緊張。由於具體談判過程需要數月之久,雙方能否在今年12月啟動相關談判成為關鍵。
英國脫歐事務大臣大衛斯表示,英國政府希望在2018年10月前完成談判,與歐盟達成兩份協議,一份是“分家”協議,包括設立為期兩年的“過渡期”,另一份是關於未來貿易安排的政治協議。兩份協議“不可分割”,將一並提交給議會批准。
目前,英方表示要與歐盟達成一份全新的貿易協定,既不同於“挪威模式”,也不同於歐盟與加拿大所簽的自由貿易協定。但歐盟方面認為,英國的想法不切實際。巴尼耶表示,單一市場是一整套的法則與標準,其完整性不容談判,要麼身在其中,要麼身在其外。
相比歐盟,英國對加速談判的需求更為強烈。因“脫歐”困局的不確定性,英國已經面臨經濟和金融業發展阻礙,英國保守黨政府的權威和能力也多次遭到質疑,其在“脫歐”進程中的表現關乎英國國內穩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