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決定》指出,本市的規劃必須與國家至2025年和至2030年社經發展戰略、國家綠色增長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越南加入的國際條約等的目標、任務相一致,符合國家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與此同時,都市規劃必須符合將本市建設成為智能城市、發展水平相當於東南亞和亞洲各大城市的2050年城市發展願景,在產量、質量、效率和經濟競爭力方面創造突破,擁有高素質人力資源隊伍,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科技與人民生活條件處於較高水平。本市規劃的目標是為社經、國防安全活動安排科學、合理的空間,合理分佈城鄉人口、基礎設施,自然資源,有效且合理利用城市資源與潛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關於至2030年發展計劃和2050年願景,本市將確定新發展模式,研究應用科技,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共享經濟、循環經濟,繼續保持全國經濟火車頭地位,實行快速可持續發展,力爭至2030年成為東南亞經濟、金融、貿易、科技和文化中心,到2045年成為亞洲經濟和金融中心,在5到10年內解決都市當前緊迫性問題,如交通擁堵、水淹、河流環境污染等等。計劃內容還需要明確指出基礎設施超負荷、水淹、環境污染、 氣候變化、人口增加、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挑戰。同時,評估社會發展現狀、土地使用以及科技發展情況。
除此,上述《決定》還對重點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具體要求。其中,工業要向高新技術產業方向發展,關注發展重點產業群,從加工和組裝活動轉向制造業,將現有的出口加工區和工業區轉為高新技術應用產業集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