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热烈欢迎苏林总书记偕夫人和越南高级代表团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再次祝贺苏林当选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
习近平主席再次就阮富仲总书记逝世深表沉痛哀悼。他相信越南党和国家将继续继承阮富仲总书记的遗产,在革新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更大成就。
习近平主席指出,苏林就任总书记后首次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也是苏林以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身份首次出访国外。这次访华之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体现了两党两国对越中关系的高度重视和首要优先,同时认为,这是两国推动双边关系全面深入发展并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时刻。习近平主席强调,越南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并支持越南坚持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苏林总书记愿与习近平主席和中国党、国家高层领导班子继续培育越中传统友谊,携手促进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未来分享共同体。
苏林总书记强调,越南一向重视并将越中睦邻友好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未来分享共同体放在首位;愿与习近平主席和中国高层领导班子发挥两党两国悠久传统友谊,推动越中关系步入日益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讨论了两党两国的情况和两党两国关系。
苏林总书记祝贺中国党、国家和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取得巨大且重要发展成就。苏林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和中国繁荣发展,为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充满信心。
苏林总书记向习近平主席介绍越南近期情况,并强调,越南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主、自信、自力、自强和民族自豪”的精神,胜利实现越南共产党十三大决议,为成功召开越南共产党十四大做好准备。
习近平主席相信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将在革新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更大成就,成功实现到2030年成为中等偏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
对于两党两国关系,自2022年和2023年两党最高领导人两次历史性互访以来,双方保持积极发展势头,按照包括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在内的“六个更”总体目标取得许多亮点。
苏林总书记强调,在世界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越南一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与发展、外交关系多样化多边化的外交政策,坚定奉行“四不”国防政策。习近平主席强调,中方坚持对越友好政策,始终视越南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和战略选择。
两国领导人深入探讨增加互信、巩固友谊、提高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效、维护海上和平稳定的大方向,推动越中关系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四好”精神继续稳健、可持续发展。
两位总书记、国家主席就加强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政治互信、保持经常性交流接触达成高度共识;重视党际渠道在双边关系全局中的战略引领作用;继续深化理论合作,通过两党理论研讨会等机制及时分享两党两国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为两党两国的事业作出贡献。
两国领导人强调了加强和促进实质性合作的重要性。其中,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国防安全合作,促进经贸投资合作,包括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加强铁路和公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供应链合作、边境省份经济合作、国企改革交流等。苏林总书记建议双方加强合作,建设与两国政治互信相称、体现中国先进科技发展水平、象征性强的大型项目;建议中方为越南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技术转让、人力资源培训、优质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加强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中方优势领域的投资合作。习近平主席强调,中方愿加大越南农产品进口力度,扩大越南驻华贸易促进办事处,为越南优质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便利条件。
在面向2025年建交75周年之际,两国领导一致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民间交流,促进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意将2025年确定为“越中人文交流年”。
双方在会谈中深入讨论了多项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强调在两国正当利益基础上在多边论坛和国际机制中保持协调和相互支持,为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海上问题,双方进行了真诚、坦率地讨论,一致同意落实好高层共识,努力更好地管控和解决分歧。苏林总书记建议,双方应尊重彼此合法利益,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CLOS 1982);认真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推动制定实质、有效、符合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苏林总书记代表越南党和国家诚挚邀请习近平主席早日再次访问越南。习近平主席表示感谢并愉快接受邀请。
*会谈后,苏林总书记和习近平主席共同见证签署关于党校合作、农产品进出口、广播电视、新闻传媒、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经贸、工业、银行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随后,习近平主席同苏林总书记进行小范围茶叙,在亲切友好的氛围中就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继续进行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