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27号公告,需由主管部门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包括:肉类及其制品、食品包装材料、燕窝及燕窝制品、蜂产品、蛋及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含馅面食、谷物制品、谷物粉和麦芽、干制蔬菜、粉状调味料、坚果籽类、干果、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和水产品。
不适用注册自动续期机制的食品名单包括:肉类及其制品、燕窝及燕窝制品。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可使用中国海关总署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和处理注册申请、变更、延续、暂停、恢复等事项。访问地址:https://cifer.singlewindow.cn。
涉及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的产品分类信息、对应的商品编码(HS)及监管识别代码,可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中的“产品类型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越南SPS办公室同时强调,初级加工农产品的注册继续按2025 年第 219 号公告执行。中国海关总署对该注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