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定名編號管理
公安部肯定沒有回收戶口簿、暫住簿的主張,除非民眾到公安機關要求更改、補充這些簿子的資訊。在回收時,公安機關將發給與戶口簿具有相同效力的確認書,以便民眾的交易活動。根據公安部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06)稱,戶口簿、暫住簿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在2020年《居住法》生效後,C06已發文要求各部委和地方落實該法的各項規定,以確保統一、同步,從而為民眾減少麻煩。另一方面,對於戶口管理方式,公安部以在國家居民數據庫基礎上的電子方式取代紙質方式。每位公民獲發1個個人定名編號,每位民戶有1個戶口簿編號。在紙質戶口簿不再有效之後,民戶將使用電子戶口簿(有參加社保、醫保的公民可登入越南社保網站以搜索自己的戶口簿編號)。
然而要確定,取消紙質戶口簿並不是取消戶口管理系統,而是將管理模式從手工方式改變成電子方式。只有職能機關能夠實施數據互聯互通和從國家居民數據庫提取資訊時,電子戶口管理系統的使用才能真正有效和方便。公安部肯定,沒有回收戶口簿、暫住簿的主張,而只對到公安機關更改、補充資訊場合回收戶口簿。因此,有關機關需核查與戶口簿有關的法律規定,以作出符合地調整。
C06代表對上述內容作出詳細解釋時告知,戶口簿、暫住簿資訊都獲輸入國家居民數據庫。因此,公安機關只在該系統上調整資訊。若已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上調整,則紙質戶口簿的資訊不再準確,因此這本簿子不再有效。若公民使用舊的戶口簿資訊進行交易活動,將與國家居民數據庫系統中的數據不同。所以公安機關將其回收。對於不更改、補充與戶口簿、暫住簿有關的資訊,公安機關將不回收這些簿子。
取代戶口簿的方式
對於民眾擔心在戶口簿被回收後,在辦理行政手續時可能遇到困難,公安部告知,芯片公民身份證、個人定名編號通知書和居住資訊確認書是可用來證明公民的居住資訊,可取代戶口簿的法理證件。公安部已指導各地方工作盡快為全國所有公民簽發個人定名通知書、芯片公民身份證,結合發給電子定名。若公民未得到調整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上的資訊、資訊不正確或正持有9個號碼人民證、未有個人定名編號,則需盡快更新,以在12月31日之後順利地辦理行政手續。另外,C06已發文要求有關機關、單位、組織、廳、部門在處理行政手續、民事交易中應用居民數據庫和芯片公民身份證以確定公民的居住地;不得要求公民出示戶口簿、暫住簿或其他證件。公民、機關、組織使用與電腦或移動設備互聯的二維碼(QR Code)讀取設備,以從在芯片公民身份證上的二維碼讀取公民的資訊。另外,在辦理行政手續、民事交易的過程中,公民可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上或使用在電子設備上顯示資訊的VNeID 應用程式來在線搜索、提取個人資訊。
公民可使用居住資訊確認書來取代戶口簿。另外,公民不分居住地,可直接到全國任何居住登記機關以申請簽發居住地資訊確認書,或通過在線公共服務(國家公共服務網站、公安部公共服務網站、居住管理服務網站)提交居住資訊確認要求。居住登記機關將按公民的要求簽發紙質居住資訊確認書或電子確認書◆
需發文取消與戶口簿、暫住簿有關的要求
在數字政府中,公民的身份確定要求須是職能機關在國家數據庫的基礎上進行的內部工作。有很多意見認為,應該以法律文本公佈取消在所有行政手續中與戶口簿、暫住簿有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