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常務副主席從氏放在會上討論時強調,要求一方面須確保越南海關部門與其他國家的連貫性,同時也要確保資訊系統的安全性,確保國家、越南個人和機構的權利。國會副主席馮國顯認為,《議定》的頒佈必須確保原則,例如國會常務委員會在第十二次會議的《結論》:“不引用7號《議定書》的全部內容,而是納入越南法規中,確保國家主權、權利、越南機構、企業和個人的權利”。
與會代表提示,政府指導繼續提高海關的能力,尤其是電子口岸,確保安全、連貫性,加強檢查、監督、打擊走私、商業詐騙、利用過境進行商業詐騙等工作。財政預算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在頒佈《議定》過程中,須一邊監督一邊與政府配合,確保符合我國的法律體系。
根據政府的《呈文》,稅收債務累積情況仍然很高。具體是,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欠稅款項達到81萬6180億元,同比增加4%。丁進勇部長表示,務求解決沒有繳納財政預算能力的稅收債務,必須建立關於沒有繳納財政預算能力的納稅人的稅收債務處理《議定》。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民願委員會主任阮清海提議必須清楚確定原因,並且公開將獲撤銷稅收債務的個人和機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