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越南财政部近日颁行关于建立和使用电子社保簿与医保卡规定第9号《通知》,标志着社会民生领域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据此,自2026年2月3日起电子医保卡正式适用。
该通知为全国范围内电子社保簿与医保卡的生成、管理与使用创造统一法理依据,有助简化手续、提升参保者的便利性。
上述通知提出,调整范围包括:为参加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的人建立和使用电子社保簿与医保卡;雇主机关、组织、单位;社保机关及相关组织、个人。至于由国防部、公安部管理的对象,依照个别规定执行。
突出亮点是电子社保簿获社保机关依托国家保险数据库,以唯一社保编号电子方式建立。数据定期更新、存储,并与二级电子实名帐户(VNeID)及数字社保账户(VssID)整合。
电子社保簿上的资讯内容与纸质社保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电子医保卡也由国家保险数据库创立,并与参保者的社保编号挂钩。电子医保卡包含法律规定的完整资讯,可在诊治病、医保费用结算中与纸质卡一样使用。
该通知自2026年2月3日起正式生效。正式采用电子社保簿与医保卡事宜不仅有助减少文件、缩短手续办理时间,而且提高数据的透明度与准确性,为社会民生系统现代化作出贡献。
因此,纸质医保卡仍可继续使用。然而,为方便起见,参保者应主动安装并使用相关数字应用程序,以便今后便捷地查询、享受权益及与社保机关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