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株野蔷薇。去年十月,在一座山脚下,我发现了一丛野蔷薇,被雨水冲刷得根全部露在外面,没有开花,也没有花骨朵,带着些许怜惜,我决定带回家。
把它种在花池里。我带着欢喜的心种下它,泥土也应该是高兴地迎接过它的,这不上周我就发现它长出了许多花骨朵,只是沾满了好多蚜虫,深绿的叶子不知被什么虫子咬出大大的洞。我想着花开的样子,花开的颜色,我想每一朵花都不会错过春天的,却不曾想才几天时间花开得这样快。
它奋力地,向上争春,拼尽全力,昨日的种种已洗凈铅华,重生的勇气、力量、样子让我无端欢喜。在那一簇花里,明媚而素洁,柔弱也坚毅。小小的花朵,深粉带点玫红色的花朵,花瓣层层舒展了,花芯那一圈是白绿色的,安放上黄色的花蕊,很是清新怡人。看着花,心也是舒展的,安静的,与世无争的,无端地欢喜着,寂静而热烈。野蔷薇也有春天。
阳光微醺,有几分迷醉,风漫不经心地吹着,春情荡漾在季节里。我拿起书,随意翻看,不经意看见余秀华写下的她家门口的蔷薇。真想一声惊叹:好巧啊!此刻,我也无端欢喜。
那是一株她从淘宝上买来的,开得不讨人喜欢的蔷薇,她曾寄予它厚望,卖家版的蔷薇开得妖娆,而买家版的开得乱七八糟。她没砍,又买了一些种下。那些顶出春天的花朵,一半来自天空,一半来自大地,这种生命的辽阔让她心神荡漾,让她有了活下去的梦想与热情,于是她奋力地热爱春天,热爱那个她已经度过四十年的已经不关心的春天。
她那样喜爱蔷薇,只是她更喜欢开得整齐华丽一些的蔷薇,而我无论它开成哪样,我从来不介怀,我对它的喜欢无底线,哪一种都好,都热爱,哪一种我都觉得漂亮,我爱得那样彻底坦荡,不留一丝一毫。
去年五一节,和母亲回家吃饭的途中,遇到路边地埂上一株庞大的野蔷薇,我忙把妈妈、女儿、侄子叫过去,在花前拍了照,我们就那样对着一株花的美好消耗了好大一段时间,像个玩性大的孩子,边玩边回家。花也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也不能错过,于是浪费一点时间,给无用的事情,取悦一下自己。
园博园里也有一些蔷薇,每个季节都开着,即使是冬季,也仍然零零落落地开着,顽强而坚定,简约而雅致。歌德的《野蔷薇》里,少年要摘野蔷薇,野蔷薇定会用刺去戳少年。记忆里我没采过野蔷薇花,尽管我很想用这种小小的花朵编个花环,一次次萌动过,可是一次也没有付诸行动。
就那样静观欣赏,我想用一生的时间,永远热爱,热爱每一朵花,热爱每一个花开过的春天。在一朵花的繁盛里,我默默期许。期许像野蔷薇一样以自己的节奏生长开落,自由散漫。而我也以自己的方式热爱着它,喜悦而热烈,持久而深情。
遇见蔷薇花,我像一个孩子,透明而赤诚的心,覆盖每一个花瓣。在春天里,在一朵蔷薇里,我一直是个孩子,热情洋溢,欢喜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