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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延长或保留民众及企业债期

〔本报消息〕央行最近颁行第02号《通知》,规定有关在越南的信贷组织和外国银行分行进行债务重组、维持债务信用等级不变,好为在经营、生产活动遇到困难的顾客和难以偿还生活及消费服务债款的顾客作出辅助。
民众在银行办理业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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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重组期限从本月24日至明年6月30日止。对于债款期限未到或借款逾期10 天之内的获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款余额,还债期限按合同或协议规定。

获重组债务和维持债务信用等级不变的债款是贷款及融资租赁。央行给予各信贷组织和外国银行分行主动审核及评价顾客的困难以决定对顾客债务进行重组的权限。债务重组的时间由信用组织决定,但自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款余额到期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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