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都市发展法》应为新的增长重地拓展发展空间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不能将商业银行代理管理业务变成企业债券的“安全认证”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开班仪式 凝聚全球智慧,推进越南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 黎明兴总理:货币政策调控必须确保宏观稳定、支持经济增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新西兰的国事访问 越南与新西兰就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新西兰进行国事访问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越南—新西兰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论坛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新西兰总理克里斯托弗·拉克森共同会见记者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削减科技领域经营条件

须认真商讨岘港自由贸易区成立事宜

﹝本报消息﹞5月31日,国会已讨论岘港市试行开展都市政府模式与若干特殊发展政策、机制问题。审查机关提议政府指导复查并明确阐释多项关于试行成立岘港自由贸易区的提议内容相关。

须认真商讨岘港自由贸易区成立事宜

根据政府的呈文,在发展岘港市的5项新特殊政策中,有提议试行成立岘港自由贸易区事宜(《决议》草案第13条)。

在对欧盟、中国、新加坡、韩国等世界成功之自由贸易区模式的研究基础上,并有选择地接近各项优惠政策以成功地在国内经济模式开展,《决议》草案提议岘港自由贸易区发展方案,将获分为三个职能区建设,包括:生产,后勤港口与物流业,贸易与劳务。在岘港自由贸易区的试行政策规定符合于越南目前的体制条件,确保次序性,逐步试行落实附加检查与监察工作,旨在尽量限制未来期间真正开展落实各项政策时很可能遇到的风险。在开展落实过程中,再作评价与审议并提议符合的扩大。阐述《决议》草案审查报告时,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黎光孟表示,大部分审查委员会的意见赞成在岘港市试行成立自由贸易区的主张。然而,审查机关主任提示,这也是个较大问题,不仅持有经济性质,而还涉及国防安全、治安、社会秩序,加上法律系统与体制问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