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学生最早在举行开学典礼前1周返校。对于一年级、九年级和十二年级,最早在举行开学典礼前2周入学。
每年9月5日举行开学典礼。
每年1月18日前结束第一学期,每年5月31日前完成教学课程和结束学年。
计划规定,每年6月30日前审批确认完成小学课程和初中课程。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年级招生工作。
高中毕业考试预计于每年6月11日和12日举行。
其他国家级考试按照教育与培训部的规定和指导组织。
教育与培训部要求各地方的学年时间计划必须确保足35个实际学习周(第一学期18周,第二学期17周)。
学年时间计划必须符合地方的特点和实际条件。各节假日休息按《劳动法》和年度指导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