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議程,國會常務委員會本月21日將在第十八次會議討論上述規劃(第二次)。計劃與投資部副部長陳國方闖述政府關於上述規劃的呈文時,已提出規劃中的10項重要內容。
具體是發展與組織發展空間的觀點;發展目標;至2050年願景;規劃期間的核心任務;發展定向和各核心部門、領域的分配空間;按區域和領土劃分的空間來組織定向等。 陳國方同志強調,關鍵是市場在籌集、分配及有效使用各資源工作中,扮演核心角色。各經濟區和各種企業類型快速與和諧發展;私營經濟發展是經濟體的重要動力。
按規劃,關於經濟,在2021至2030年階段,力爭全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幅達7.0%;其中,南部東區年均增長從8%至8.5%,紅河平原區域年均增長約9%。至2030年,按現價計算的人均GDP將達約75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