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艷秋副廳長告知,當前的人際技能教育活動在幼兒園和小學兩學級獲得良好落實。可是在初中與高中學級,該項目很少得到各校的關注,儘管這是學生受到生活環境影響最多的年齡。根據上述實踐需求,教育與培訓廳副廳長要求所有學校在2018-2019學年度,須把人際技能教育納入下午課堂的強制活動之一,同時列入該單位的活動計劃,以便教育與培訓廳於每學年開始時審批。
與培訓單位簽約落實後,學校應關心與確保3個因素,包括合作單位的合法性、師資隊伍與培訓課程質量。至於該活動的收費事宜,教育與培訓廳領導強調,必須得到學生家長的同意。所有收入與支出應在師範委員會公開與清楚地落實,要對貧困學生提出輔助政策,讓全部學生均有機會接近人際技能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