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閭京都面積約300公頃,是由山石環繞的低窪處,景觀宏偉,山崖險峻。本著軍事家的視野,丁先皇已徹底利用自然地勢來築城鑿池,將各座山之間的空隙緊密、連結起來。儘管軍事用途在華閭城的自然建築中已清楚體現出來,但基本上仍能確保作為丁朝建立初期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完整功能。由丁先皇下令建造的華閭京都是我國經過千年北屬時期之後最大的建築工程。
公元970年,丁先皇改年號為太平。
由此可見,憑藉稱帝、立國號、建京都、改年號,丁先皇已肯定大瞿越國的獨立、自主權,而且著手於建立一個新制度的國家模式:統一中央集權君主國家。
國家組織機構:丁先皇已完善國家管理架構,從“王權”轉向“帝權”,分為3級:中央朝廷-道(中間)-甲、鄉(基層)。華閭京都的中央朝廷以丁先皇為首,長子丁璉獲冊封為南越王,權力僅次於國王,並獲安排負責邦交工作。太平二年(971年),丁先皇開始規定文、武、僧、道官階。至975年,規定文、武官的官服和官帽。丁先皇冊封5位皇后,冊立太子。根據史書記載,968年,丁先皇登基後已給諸位皇子與近臣加官進爵。969年,冊封長子丁璉為南越王。978年, 冊封幼子丁項郎為皇太子,冊封次子丁璿為衛王。
綜觀丁朝中央政權機構,從官制、禮節,大部分都是依照中國唐朝、宋朝來定制。雖然丁朝行政機構是獨立、自主新時期的君主政權機構,所以較為簡單,尚未完善,但丁先皇鞏固君主國家政權機構的做法已獲歷史記錄下來。第十三世紀史家黎文休指出:“……丁先皇開國建都,改稱皇帝,置百官,設六軍,制度略備……”。對於地方,丁皇將全國分為多道,往下是甲和鄉。至今,每道的範圍以及各級政權的官職系統尚未明確。
軍隊:丁朝大瞿越國基本上是一個武治國家。軍隊人多勢眾。其中,最突出的是“十道軍”。971年,丁先皇冊封黎桓為十道將軍,軍隊之首。道以下還有軍、旅、卒、伍。根據《大越史記全書》記載:“丁先皇,太平五年(974年),軍額定為十道,一道十軍、一軍十旅、一旅十卒、一卒十伍、一伍十人”。丁朝軍隊開始有統一的軍服,士兵各戴四方平頂帽。宿衛軍都在額頭上刺上“天子軍”三字以區別於其他軍種。軍隊獲配備各種鉑器,結合槍、劍、棍、弩弓。
法律:與逐步建立及健全從中央至地方的管理架構,建立鞏固軍事力量的同時,此時期的法制也開始得到重視。丁先皇已設專責管理刑案的都護府士師官職並由劉基出任此職位。即使如此,在武治制度下,丁朝法律又嚴格又隨意,視乎皇帝意願。丁皇在宮廷之中放置油鍋,設置老虎籠來懲處犯人。
經濟:農業得到關注。朝廷掌管全部田地,既為了肯定權力又為了管理臣民,收稅,抓獲兵役。與此同時,朝廷也關注到開墾、建村、擴寬耕作面積至平原與沿海一帶。較發展的手工業包括:泥水匠、石工、木匠、雕刻、鑲金銀等,主要給朝廷與軍隊供應。至於民間,諸如種桑養蠶、紡織、造紙等傳統職業繼續發展。
大約在970年,丁先皇發行國家第一種貨幣“太平興寶元”,這有助促進人民之間以及與中國、海外各國的貨物交易。
文化:在建立一個有主權的國家政權的同時,丁先皇也關注到文化發展,一個帶有民族性的文化正得以形成。儒教雖然從北屬初期已進入越南,但尚未造成明顯的影響。在心靈生活上較突出的仍是民間信仰與佛教、道教相融。佛教是精神寄託,而且在大瞿越社會與丁朝國家機構中具有重要位置。在華閭京都已興建多家寺廟及佛經柱。多名僧人成為了丁皇的對內、對外路線顧問。971年,皇帝冊封僧統吳真流為匡越大師(匡越即輔助越國),證明了僧人們在輔助丁部領方面擔任重要的角色。此時期已出現多種民間文化類型,例如歌舞、雜耍等。
對外:登基後,丁先皇已關注到與宋朝建立邦。
根據《大越史記全書》、《大越史記前編》、《欽定越史通鑑綱目》等越南的正史記載,970年,丁先皇遣使到宋通好,打開了越南與中國在中古時期的邦交關係。之後,972年,遣長子南越王丁璉入宋訪問,至973年才回國。丁璉的訪宋行程非常成功,所以在丁璉回國後,宋朝已遣使到華閭冊封丁先皇為交趾郡王,封丁璉為檢校太師、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
太平六年(975年)春天,丁先皇遣鄭琇帶上黃金、絲綢、犀牛角、象牙向宋國朝貢。977年,丁先皇再遣使入宋賀宋太宗登基。
由此可見,丁朝自970年丁先皇首次遣使入宋通好至977年最後一次遣使,在邦交關係中,宋朝對丁朝以及丁先皇都表示出友好。這證明丁先皇已制定婉轉的對外政策以維持祖國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