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銀行大學裴光信博士認為,在ATM提款機未普遍,數量少及未能滿足提款需求時,可允許使用POS機提款,以暫時解決缺乏ATM機或ATM機不夠現款的情況。而如今,ATM機已十分普遍。
具體是,據國家銀行統計,截至去年第三季末已有1萬7396台ATM提款機,比2016年底增近900台;POS、EFTPOS、EDC等各類刷卡機數量高達26萬187台,增加了4萬3187台。各信貸組織發行的銀行卡數量累計達1億2700萬張,比去年第二季末增加600萬張。因此,現有的ATM提款機完全能夠滿足提款需求,要是仍允許使用POS機提取現款的話,在貨物、服務交易中以現款結算的情況仍舊不變,對降低非現金結算比例的主張造成阻礙。
然而,目前仍存在信用卡主違規以POS提款的實況。若干商戶收取以POS機提款的費用為1.8%至2%,低於ATM機提款費(4%)。而對於持卡人也有利,因為銀行不立刻對其提取的款項收利息。至於商戶則可以增加營收以獲採取低收費,所以允許卡主透過POS機提款。因此,除了禁止使用POS機提款之外,應設法制止上述情況。
裴光信博士指出,不僅各POS機安裝單位須加強檢查、監察,而職能機關也應該介入處理,甚至對各虛假交易提出起訴。在國外若干超市,如果允許使用POS 機提款,商戶轉交給銀行的證件必須註明是使用現款結算的交易。進行虛假交易就是有欺詐的行為,將受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