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眾所周知,在任何革命時期,在任何領域和地方,幹部工作經常扮演決定性角色;幹部工作不僅是黨建設工作的關鍵,還是全部黨活動的重要環節,是決定革命成敗的因素。胡伯伯以幹部培訓與訓練活動開始為黨成立準備工作的事宜並非偶然。總而言之,我國幹部隊伍須具有堅定的思想立場、政治本領,生活簡樸、模範,具有組織紀律意識,勤於修養、鍛煉以日益提高水平與能力,致力完成獲交付的任務。然而,也應承認,我國的幹部隊伍儘管數量多,但未夠強;許多地方仍存在幹部既剩餘又短缺的情況;各級、各部門之間互聯互通尚有限。
對於人事推薦工作,一般來說須基於規劃;在評價、推薦、選擇參加下一屆任期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黨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擔任黨、國家骨幹幹部職稱過程中,須遵守原則、規制、規定,發揮責任精神和民主、公開、透明、客觀性。在政治本領、道德品質和工作能力方面,第十三屆中央執委會委員必須真正是模範代表;確保滿足幹部的共同標準,總之必須是才德兼備的人,其中,以德為本(“德是才的3倍”)。
另外,在實際上選擇、安排、部署人事的過程中,一貫的觀點是不要太求全,也不要太絕對化。古人曰: “人無完人”,意思說每個人都有優點和缺點。重要的在於須正確地辨別、評價優點和缺點的本質、程度,以免選錯幹部,同時需符合地部署、安排人事,以讓每人能夠發揮優點和限制缺點,同時能夠相輔相成,從而形成一個強大的隊伍,一個比較完整的領導集體,避免損害黨、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以“集體領導”、“領導集體”和“集體領袖”為原則◆